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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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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注册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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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本站 时间:201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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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青年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 2、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14—35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遵纪守法。 3、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参加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申请成为基层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个人会员;优先获得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其他青年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4、青年志愿者的义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注册机构:各县(区)、局(办)、市直及驻宝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为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 6、注册程序:申请人填写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证、“青年志愿者”胸章。 7、注册号:为便于全市注册青年志愿者的统一管理,青年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注册号在志愿服务证上标明并记录在青年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注册号由宝鸡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确定编制。 8、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证用于证明注册青年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注册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青年志愿者所属的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在其志愿服务证中注明。志愿服务证、胸章、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原则上由宝鸡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根据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申请发放。 9、激励和表彰 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青年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奖章。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服务奖由县级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评定授予;铜奖由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评定授予;银奖、金奖按条件分别报请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予以评定。 10、其它:我们将保证你在此注册的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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